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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启动。为做好我校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1. 访问学者。期限为3-12个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2. 博士后项目。期限为6-24个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二、选派名额
本年度我校选派名额为5人。
三、选派要求
1. 申请人须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具体内容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13。
2. 申请人须为我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 申请人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具体要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07。对于申请期前已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的申请人,可提供培训部出具的在读证明作为外语证明材料上传至信息平台,填写申请表时,外语是否合格一项应选择“未达标”。
4. 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注明留学开始时间应晚于当年结果公布时间,并早于留学资格截止日期。邀请函内容中申请人姓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专业方向及外方签字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将导致申请失败。英文以外语种出具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5.该项目要求提供国外合作者简历,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四、申报流程
1. 个人申报。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0-25日,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04)全面了解该项目,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08),于8月27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其中《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纸质材料可暂不提交。
2. 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综合素养、教学科研表现、出国留学必要性及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形成推荐人员名单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于8月31日16:00前将签字盖章的《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单位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2)及申请人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0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fao_wangyj@163.com。
3. 校内资格审核。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
4. 校内专家评审。学校组织校内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员名单,进行校内公示。
5. 网上申报。校内公示结束后,通过学校推荐的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并于9月20日16:00前将系统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交至行政楼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04室。联系人:王雅婧,联系电话:82767683。
五、其他
1.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如无特殊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 请申请人务必按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事项,并仔细查阅“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3. 申请人材料提交后恕不予退还,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4. 录取结果于11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并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