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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选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2    点击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我校现启动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选派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介绍:

该项目资助期限为三年,每年资助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人赴英国利兹大学学习。该项目优先推荐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人员,符合外方申请条件的其他相关专业人员亦可申报。

2023年人员申请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第一批3月1-10日;第二批9月1-10日。

二、选派对象: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外方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在读年级”应注明已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请材料

申请需提交的材料详见《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四、申报流程

1. 个人申请。该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有意向的申请人于2月23日前(第一批)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2. 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综合素养、学习能力及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审核形成单位推荐意见,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并于2月28日16:00前将签字盖章的《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人员名单》(附件1)、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及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交至行政楼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05室,逾期不予受理。

3. 学校评审。学校将与外方成立联合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4. 网上申报。通过学校推荐的人选于3月1日—3月10日(第一批)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网上提交,并于当日将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和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校行政楼605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1. 申请人需仔细查阅《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 申请人材料提交后恕不予退还,请申请人务必自行留存副本,并务必按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事项。

3. 录取结果将于2023年5月前(第一批)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4. 2023年创新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5. 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李清蝉、昃科萌

联系电话:82767662、8276596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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