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现将我校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2.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留学人员主要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
3.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详见《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67)
特别提示:访问学者申请人应: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博士后申请人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或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即将入职或已入职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时须通过入职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 2022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0日-4月30日。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按照《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相关材料,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69,并于3月26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其中《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可暂不提交。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最终形成推荐人员名单并排序,于3月31日16:00前将签字盖章的《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项目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及申请人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05室,逾期不再受理。
3、学校审核。学校将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4、网上申报。通过学校推荐的人选于4月10日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并于4月25日16:00前将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交至行政楼国际合作与交流处605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1、该项目的受理单位为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汇总材料后统一报送教育厅,请申请人务必按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事项,并仔细查阅《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申请人材料提交后恕不予退还,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3、录取结果于2022年6月下旬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联系人:李清蝉
联系电话:0531-82767662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