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 选派计划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分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2021年该项目申报不限名额。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2、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3、申请人可通过不同渠道派出:一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通过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 选派对象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2、我校正式在职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
(二)攻读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 申请条件
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条件详见《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3)。
四、 申报流程
鉴于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分为两个阶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为3月10日-31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为5月10日-31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材料提交。收到(拟)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的应届本科生填写《济南大学本科生出国学习(交流)申请表》(附件1);在读硕士研究生填写《济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基金项目申请审批表》(附件2),填好后打印,本人签名、导师签字(研究生需要),连同所有申报材料交至所在学院;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所在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形成推荐人员名单,并排序。所在学院于3月6日16:00前将《济南大学本科生出国学习(交流)申请表》(附件1)、《推荐本科生申报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及所有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将《济南大学研究生国内外交流申请审批表》(附件2)、《推荐研究生申报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及所有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将在职人员的学院推荐意见及纸质申报材料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逾期不再推荐。
3、校内审核。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同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申请人名单。
4、正式网申。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申请人于3月10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申请人于5月10日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上传,应提交材料及说明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4。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申请人于3月30日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申请人于5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和所有上报材料交至校行政楼616房间,电子版发送至fao_miaorx@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
1、申请人需仔细查阅《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申请人材料提交后恕不予退还,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并务必按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事项。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结果于2021年5月公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结果于2021年7月公布。
4、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联系人:周帅 昃科萌 苗瑞雪
联系电话:82769922、82765963、82707031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