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起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该项目由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后,由学校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派出,不受理个人申请。现将项目申报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已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建有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的单位,可结合“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项目。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
(二)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
(三)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主要依托项目单位做好项目执行和管理工作。项目单位在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立项通知后,应逐一制定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项目单位获批项目选派名额、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涉及学费资助的项目,学费实际资助额度不超过立项通知中明确的学费额度。
(四)对于执行中项目,项目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派出情况、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计划等);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项目单位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
二、项目资助类别及内容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研究生: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人员条件、外语水平、选拔、录取及派出等参见项目简章(详见附件1)。
三、项目申报流程
(一)各单位、各部门根据与俄乌白高校的合作情况,准备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11月16日下午5:00前,将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书(外文及中文翻译)电子版发送至fao_miaorx@163.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行政楼616室。
(二) 11月30日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21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
联系人:苗瑞雪
联系方式:0531-8276703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9月28日